〔自由時報訊〕
王男喜得私生女,興奮過頭竟把合照放辦公室,隔天馬上被妻子看到法律諮詢, 「辦公室戀情」被抓個正著,正宮鬧離婚法律諮詢還要討精神慰撫金!
王男與公司內的賴女,自前年2月酒醉發生性關係後, 便一直「勾勾纏」,賴女因而懷孕並在去年9月產女。
王男當時赴產房探視自己的親骨肉, 興奮過頭拍了1張「全家福」,更把偷情法律諮詢「法律諮詢鐵證」擺在辦公室。
孰料隔天王妻到公司查帳發現照片才知丈夫姦情法律諮詢, 氣得鬧離婚法律諮詢並告小三賴女妨害家庭,並附帶民事求償精神慰撫金, 賴女因此丟了法律諮詢工作,帶著女兒離開台南,到台北當作業員。
賴女在檢方偵訊時坦承和王男通姦,但法官審理法律諮詢時, 她卻翻供辯稱沒有和王男通姦之意,只有第一次酒後失態, 之後都是王男權勢強迫,但賴女無法提出法律諮詢證據, 因此法官判刑2月,可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。民事賠償部分, 經台南高分院審酌賴女經濟財產等能力, 又念其「涉世未深」,判賠30萬元確定。
2014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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