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0/08/29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南縣林姓水果販不滿妻子平時對他惡言相向,懷疑他有婚外情,並在車子上加裝追蹤器,徵信公司甚至恐嚇要和他與不存在的外遇對象一起死,徵信公司導致他每天生活在恐懼當中,徵信公司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。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二審認定,徵信公司判准離婚。
在台南縣永康市販賣水果的林姓男子,與妻子結婚20多年,2人曾於97年初徵信公司協議離婚,同年底再度辦理結婚登記,徵信公司再婚後分房睡覺,感情並不融洽。判決指出,林男說,妻子平時對他惡言相向,徵信公司並懷疑他與照顧母親的看護楊姓女子有染,每當他外出工作時,妻子就會打電話給楊女查勤,徵信公司甚至非法在貨車上加裝追蹤器,徵信公司讓他不堪其擾。
此外,2人再婚後,林妻在家裡的佛堂供桌上貼一張字條,徵信公司揚言要和他與楊女一起死,讓他每天生活在恐懼中。林妻則說,丈夫經常離家出走,徵信公司又曾聽說丈夫在楊女家過夜,徵信公司才會在車上裝追蹤器。
本案一審時法官即判准離婚,林妻兩度提出上訴,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,徵信公司全案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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